
香港公司章程(AA)是什麼?用途、必要條款與範本下載(2026最新)
在香港申請成立有限公司,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簡稱 AA)是必要的申請文件之一。
- 公司章程(AA)是香港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的必要文件,規範公司內部運作規則。
- 章程必須包含公司名稱、成員法律責任、股本等法定條款,不可省略。
- 公司章程可透過特別決議修改,公司註冊處一般需約 10 個工作天審批。
- 公司註冊處提供免費官方範本,適合大多數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什麼是公司章程(AA)?
公司章程的全稱是「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是根據新《公司條例》規定,在註冊公司前 創辦 成員必需編制公司章程,為公司日後的管理及營運提供法律依據。
公司章程用途
公司章程細則是公司日常運作和法律程序的重要依據,在以下6大方面尤其關鍵:

開設公司戶口
開設公司銀行戶口時,章程細是必備的文件之一。銀行需通過細則瞭解公司的運作規範,包括董事與股東的權力分配及會議法定人數等,以確保開戶手續合法合規。
延伸閱讀:開公司銀行戶口指南
簽署租約或合約
當公司以有限公司的名義簽署租約或合約時,律師或地產代理會先確認需要多少位董事的簽署方具法律效力,以及會議須達多少人開會才能通過相關決議。
資產買賣交易
有限公司在買賣樓宇、車輛或土地等資產時,律師會在簽署買賣合約前檢視章程細則,確認公司具備持有資產的權限及是否符合相關程序,以確保交易合法有效。
股權變動
當股東進行股權轉讓時,公司章程細則中通常列明轉股的條件。這些條件需連同轉股合約提交至稅務局進行打厘印,作為合法處理股權變動的依據。
公司審計與報稅
在有限公司進行審計時,需向執業會計師提供最新的章程細則。而首次提交利得稅報表時,章程細則需要一併提交給稅務局。
董事與股東變更
董事變更、股東轉讓股份或召開公司會議前,需依據章程細則確認 董事和股東 大會的法定人數,確保會議及決議的合法性。
公司章程英文:新公司條例下的修改
在2014年3月4日新《公司條例》實施前,其英文名稱為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簡稱 M&A)。
隨著新《公司條例》的推行,公司章程的內容依照法例進一步簡化、修改,英文名稱縮短為 Article of Association(簡稱 AA),俗稱書仔。
香港公司章程內容必須包含哪些條款?
公司章程的內容必須包含以下條款:
1. 新《公司條例》第81條:公司名稱
- 如公司兼有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其章程細則須兼述明該中文名稱及該英文名稱。
- 如公司只有中文名稱或英文名稱,其章程細則須述明該中文名稱或該英文名稱。
2. 新《公司條例》第83條:成員的法律責任
- 有限公司的章程細則須述明,該公司的成員的法律責任是有限的。
- 根據本條例組成及註冊的無限公司的章程細則須述明,該公司的成員的法律責任是無限的。
3. 新《公司條例》第84條:有限公司的成員的法律責任或分擔
-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細則須述明,該公司的成員的法律責任,是以該等成員所持有的股份的未繳款額為限的。
- 擔保有限公司的章程細則須述明,每名屬該公司的成員的人均承諾,若該公司在該人是該公司的成員期間清盤,或在該人不再是該公司的成員之後一年內清盤,該人會分擔支付該人須付的一筆不超逾指明款額的款額,作為該公司的資產,以(1)支付該公司在該人不再是該公司的成員之前招致的債項及債務;(2)支付該公司清盤的費用、收費及開支;(3)以及調整分擔人之間的權利。
4. 新《公司條例》第85(1) 條:股本及最初的股份持有情況的陳述
- 有股本的公司的章程細則須述明,該公司的股本及最初的股份持有情況(附表2第5部第8條)
5.新《公司條例》第82條:公司的宗旨
- 擬成立為有限公司並根據第103條獲批出特許證的組織,或已獲批出特許證的公司,在該特許證有效期間,該公司的章程細則須述明該公司的宗旨。
- 至於任何其他公司,並沒有強制在其章程細則內須述明公司的宗旨,但公司也可述明其宗旨。
6.公司章程的其他內容
除上述必須得內容外,一般公司章程的內容和條款還包括:
- 董事的權力與責任
- 董事決策要求
- 董事的委任於卸任
- 董事的彌償及保險
- 公司秘書的委任及免任
- 成員大會的通知、法定人數等安排
- 成員大會投票、表決權等安規條
- 股份轉讓安排
- 股息分派安排
- 其他行政安排,例如公司法定印章
怎麼制定公司章程細則?香港公司章程範本
其實公司章程並無特定的編寫格式,但若不清楚公司章程該怎麼編制,可以採用以下香港公司註冊處提供的範本。
組織章程細則範本(繁體中文)
組織章程細則範本(英文)
公司章程範本一次下載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簡化版(繁體中文) | 點擊下載 |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簡化版(英文) | 點擊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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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英文) | 點擊下載 |
| 公眾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繁體中文) | 點擊下載 |
| 公眾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英文) | 點擊下載 |
| 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繁體中文) | 點擊下載 |
| 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英文) | 點擊下載 |
常見問題
哪些公司需要公司章程?有限公司必須要嗎?
所有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有限公司,於申請註冊時必須提供公司章程,這是法定要求,不可省略。無限公司則不需要
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嗎?
可以,透過特別決議(75% 投票權通過)修改。一般情況下,公司註冊處約需 10 個工作天審批,複雜個案可能延長至 1-2 個月,建議提早準備。
公司章程可以自己寫嗎?
可以。香港公司條例對章程格式沒有強制規定,公司可以自行制定,也可以直接採用公司註冊處提供的官方範本。對於大多數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官方簡化版範本已足夠應付日常需求,不需要另行聘請律師撰寫。若公司架構較複雜(如涉及特殊股權安排或投資者協議),建議諮詢法律顧問。
章程遺失了怎麼辦?
公司章程一份存於公司,另一份提交至公司註冊處存檔。若遺失公司存份,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取得已存檔的章程副本,費用視乎申請類型而定。亦可聯繫當初辦理公司成立的秘書公司協助補領。
所有股東都需要簽署公司章程嗎?
申請成立公司時,公司章程須由所有創辦股東(即初始認股人)簽署,作為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據。日後新加入的股東則毋須重新簽署章程,但受現有章程規管。如需修改章程條款,須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特別決議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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