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和董事有什麼分別?

股東和董事有什麼分別?5分鐘搞懂職責、法律責任與兼任規定

股東是公司擁有人,享有投票與分紅權;董事負責日常管理,承擔較重法律責任。兩者可由同一人兼任,但董事法定義務不因此減少。

重點摘要

  • 股東擁有公司,董事管理公司,分工明確
  • 董事承擔的法律責任遠高於股東
  • 同一人可同時兼任股東與董事
  • 私人有限公司最少須有 1 名股東及 1 名自然人董事
  • 非香港居民可擔任股東或董事,無國籍限制

股東和董事分別是什麼角色?

股東和董事分別是甚麼角色?

股東:公司的擁有人

股東(Shareholder)是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或法人實體,且沒有國籍或居住地的限制。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股東透過認購股份,取得公司相應比例的所有權,主要透過股東大會行使以下權利:

  • 出席並投票
  • 收取股息
  • 清盤時按比例分配剩餘資產
  • 查閱公司帳目與記錄

一般決議只需簡單多數通過;特別決議(如修改公司章程)則須至少 75% 投票權支持。

股東對公司債務的最大損失,僅限於其認購股份的未繳股款。

董事:公司的管理人

董事(Director)由股東委任,負責公司日常管理與業務決策,是公司在法律上的代理人。根據《公司條例》第 465 條,董事須具備應有的技能和審慎的態度履行職務,並且須以公司利益為優先、忠誠行事。

董事的日常職責涵蓋制定業務策略、管理營運、確保公司合規、備存法定記錄,以及提交周年申報表等。與股東不同,董事的每一個管理決策都需要直接承擔法律後果。

股東和董事的職責有何分別?

股東決定方向,董事負責執行

一句話概括:股東決定公司要往哪走,董事負責把公司帶過去。

面向股東董事
決策範圍重大事項(修改章程、增減股本、選舉董事)日常營運(業務、人事、財務、合約)
行使方式股東大會投票董事會決議
介入程度一般不干預日常管理直接負責日常管理

董事的法律責任,遠比股東更重

股東的責任相對有限,最多損失投入的股本。

董事則不同。根據《公司條例》第 465-478 條,董事有法定責任須妥善管理公司,且事事以公司利益為優先,不得讓個人利益凌駕於公司之上。一旦違反,可能要面臨民事訴訟或賠償;情節嚴重者甚至會涉及刑事責任。若公司無力償債,董事更可能因不當交易而被追究個人責任。

股東和董事的利益方向一致嗎?

不一定。股東大多希望公司多派息或股份升值;董事作為管理者,有時傾向擴張規模或提高個人薪酬,兩者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衝突。

正因如此《公司條例》才明確規定,董事必須以公司整體利益行事,向股東披露任何利益衝突,薪酬亦須經股東大會批准才能調升。

同一人可以同時兼任股東和董事嗎?

可以。尤其在中小型私人有限公司中很常見。

不過有一點要留意,根據《公司條例》第 474 條,唯一董事不能同時兼任公司秘書。就算你一人包辦股東和董事,仍須另外委任一人或專業機構出任公司秘書。

此外,即使身兼兩職,日常運作上也建議區分角色。股東身份對應擁有者的權利,董事身份對應管理責任,兩個身份各有其法定義務,因此混為一談很容易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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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對股東和董事的規定

股東人數:最少 1 人,最多 50 人

根據《公司條例》第 658 條,香港私人有限公司最少 1 名股東、最多 50 名(不含公司僱員)。若超過 50 人,須改為公眾有限公司,受更嚴格的監管規範約束。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非香港居民亦可,無國籍限制。

董事必須是自然人,且至少 1 名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須有 1 名董事,而且必須是真實的個人,不能用另一間公司來充當。這是 2014 年《公司條例》修訂後的規定。而公眾有限公司則須至少 2 名董事。

董事一經委任或停任,公司須在 15 天內公司註冊處提交通知(表格 ND2A),相關資料會記入董事登記冊,供公眾查閱。

非香港居民可以擔任股東或董事嗎?

可以,香港對股東和董事的國籍或居住地沒有限制。但若公司所有的董事均為非本地居民,須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本地註冊公司擔任公司秘書,並提供本地辦事處地址,確保能接收法律文件。非居民董事在開立銀行帳戶時也可能遇到較多程序,建議提前向各銀行了解要求。

常見問題

股東和董事誰的權力比較大?

兩者各司其職,難以直接比較。股東作為公司擁有人,掌握重大決策(包括任免董事);董事則主導日常執行,擁有較大的管理權。通常而言,持大股的股東對公司長遠方向影響更深,但日常運作完全由董事決定。

股東和董事可以之後再更換嗎?

可以。股東透過股份轉讓更換;董事則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簡單多數)任免,無需說明理由,但須提前通知被罷免董事,給予其陳述意見的機會。

董事一定要是香港人嗎?

不需要,香港對董事國籍沒有限制,非港人可擔任。若公司所有董事均為非本地居民,須另行委任本地公司秘書並提供香港辦事處地址。

股東可以兼任公司秘書嗎?

有條件可以。若股東同時是唯一董事,則不能再兼任公司秘書;若公司有多名董事,股東則可以兼任公司秘書一職。

不確定公司架構怎麼設計?

了解股東和董事的差異只是第一步,如何根據業務需求設計合適的公司架構,才是影響發展的核心。如果不確定架構如何設計,可以尋找像朗峰商業顧問這類的專業的團隊進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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