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僱傭條例》規定未來法定假期將會新增至17日,而2024年亦有適用新增了一天。作為僱主的你當然要清楚勞工假期、公眾假期的區別才能更好地安排本年度的工作,亦可避免觸犯僱傭條例。本文將會為你一一整理。
勞工假期與公眾假期的分別
假如你是一位打工仔,當然希望搵一份「銀行假」的筍工;但如果你的身份是一位老闆,尤其初創時期,可以跟著「紅日」休息已經很不錯了!
不同身份不同階段,對假日都有不同的期望。不過究竟什麼是「銀行假」同「紅日」?勞工假期同公眾假期又分別是什麼?
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Statutory Holiday),即是勞工假期,我們會經常稱之為「紅日」或是「勞工假」。它是根據《僱傭條例》指所有僱員都可以每年12天法定假日,而僱員不論服務時期長短、或是否以「連續性合約」受聘,以及外籍家庭傭工也是適用於法定假日。
僱主們需要注要了:2024年香港法定假日有新增至14天,主要是新增了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Boxing Day),而對應的日期是2024年12月26日。
公眾假期
公眾假期(General Holiday)則是根據《公眾假期條例》規定僱員每年享有17日的假日,而這裡所規定的僱員指的是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的僱員,所以我們也會稱之為「銀行假」。
現時香港的公眾假期共有17天,比法定假期的多。需要注意的是法例同時也規定每個星期日也是公眾假期。
香港增至17天法定假日
立法會三讀通過《2021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法定假期將由12天逐步增加至17天,每兩年加1日法定假期。新增的法定假日為公眾假期中尚未為法定假期之假期,亦即2030年起,法定假日與公眾假期將一致為17天。
分階段實施方式
生效日期 | 法定假日 |
---|---|
2022/1/1 | 佛誕 |
2024/1/1 |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Boxing Day) |
2026/1/1 | 復活節星期一 |
2028/1/1 | 耶穌受難節 |
2030/1/1 | 耶穌受難節翌日 |
2024年的14天法定假日表(勞工假)
法定假日 | 日期 |
---|---|
一月一日 | 1月1日 (一) |
農曆年初一 | 2月10日 (六) |
農曆年初三 | 2月12日 (一) |
農曆年初四* | 2月13日 (二) |
清明節 | 4月4日 (四) |
勞動節 | 5月1日 (三) |
佛誕 | 5月15日 (三) |
端午節 | 6月10日 (一)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 7月1日 (一) |
中秋節翌日 | 9月18日 (三) |
國慶日 | 10月1日 (二) |
重陽節 | 10月11日 (五) |
聖誕節 | 12月25日 (三) |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 12月26日 (四) |
*農曆年初二適逢星期日,因此年初四代成為法定假日
2024公眾假期、銀行假
*農曆年初二適逢星期日,因此年初四代成為法定假日
法定假期常見問題- 僱主
法定假期適用於甚麼人?
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或是否按連續性合約均可享有14天法定假日。但根據僱傭條例,僱員需要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當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連續性受僱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便屬連續性合約。
需要注意的是兼職員工如符合連續性受僱,也是適用於有薪假期。
法定假期可以要求員工上班嗎?
對於某些行業來說,如餐飲業,不少法定假期是他們生意最為火旺的日子,僱主如需要僱員在法定假期上班,需要另行安排員工放假或補假。
這種方式稱之為安排「另定假日」,在法定假日之前或之後的60天內替代該法定假日。
以下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 僱主需要在法定假日或是「另定假日」不少於48小時通知僱員,以書面、口頭方式或是在工作地點顯眼處張貼公告的方式均可。
- 「另定假日」不能與另一法定假日重疊。
- 「另定假日」不能與替代假日重疊。(如僱主僱員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 30 天前後的期間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法定假期可以不補假改付加班費嗎?
不可以,法定假日如員工有上班必須讓員工補假,僱主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款項代替發放法定假日給僱員亦可稱「買假」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
法定假期為顧員原定休息日需要補假嗎?
須要,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如休息日翌日是法定假日則需要另定假日。
法定假期常見問題- 僱員
僱主可以對僱員的休息日不支薪酬嗎?
休息日是否支薪,這點是由僱員和僱主雙方協定,根據規定僱員每工作7天放取1天的休息假期。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僱主不得在僱傭合約內以僱員必須再休息日工作才可獲得每年花紅或年終酬金,這個條件為無效。
僱主可以要求受僱員工連續上班暫不在休息日休假嗎?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每工作7天可不少於1天的假期,而且在休息當日僱員可以24小時不工作。
但得員工同意,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來替代原來的休假。如僱主無合理你有而不給僱員休息日或是強迫在僱員休息日工作的話,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港幣五萬元。
總結
不論是僱主還是僱員,搞清楚勞工假期、公眾假期的要求,勞逸結合這樣大家就皆大歡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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