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

【僱員 僱主 必看】長期服務金 和 遣散費 有何區別?2025強積金取消對沖有何影響?一文看清長期服務金法例、計算方法

5 月 13, 2024 | 香港創業資訊

勞工保障是每個僱主跟僱員都需要熟悉的,現時僱員離職 後,若符合條件即可領取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但兩者又有甚麼分別?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和遣散費有不同嗎?下文將分享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領取條件及款項計算方法。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所訂立的勞工權益,讓僱員可在指定情況下因被公司解僱、裁員或停工可透過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獲得一定賠償。

但要注意如果在同一時間同時符合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發放條件,則只會享有兩者中金額較高的補償。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是甚麼

長期服務金是什麼

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5 年,則滿足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基本資格,再符合五項條件中之一離職時,便可獲得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領取條件

獲得長期服務金的條件︰

  • 僱員非因裁員或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 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 僱員在職期間死亡;
  • 獲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而辭職;
  • 65歲或以上辭職。

*如果僱員在職期間死亡,合資格人士需要在僱員死亡後30天內填妥指定表格,向僱主申請領取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是什麼

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僱員需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且被公司以裁員或停工等三個理由其中之一,便可獲得遣散費 作賠償金。

遣散費的領取條件

獲得遣散費的領取條件 :

  • 因裁員而遭解僱;
  • 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
  • 遭停工。

若僱員是因下列情況被解僱,將被視為因「裁員」而遭解僱:

  • 僱主結束業務或準備結束營業;
  • 僱主停止經營或準備停止經營在僱員受僱工作地點從事的業務;
  • 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所受僱地點所擔任的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停止

如僱傭合約訂明僱員的報酬受僱主給予的工作量而定,像按單量或產量作報酬計算方式,而僱員沒有工作而沒有獲得工資總日數出現以下情況,將視為停工:

  • 任何連續 4 個星期中,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
  • 於任何連續 26 個星期中,超過正常工作天總數的三分一

正常工作日數並不包括閉廠、休息日、年假及法定假日等日數在內。

2025最新 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與 遣散費計算方法

在了解計算方法前,要先知道「強積金對沖機制」,這影響了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的計算方法:

取消 強積金對沖機制

以前如果員工被裁員或離職時符合條件,僱主需要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但可以用強積金(MPF)裡僱主的供款來「抵銷」一部分,也就是俗稱的「強積金對沖機制」。

不過立法會已於2024年通過條例草案,取消對沖機制,並將於 2025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這表示從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僱員累積的服務年資,若有被遣散或符合領取長期服務金條件,就能拿到更多實質補償,因為這筆錢不會再被 MPF 供款抵銷。

最新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計算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兩者計算方式相同:

2025 年 5 月 1 日前2025 年 5 月 1 日起
月薪僱員(5/1前最後一個月全月

工資 X 2/3)X 5/1前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5/1起最後一個月全月

工資 X 2/3)X 5/1起

的服務年資

日薪或

件薪僱員

(5/1前最後工作的 30 個

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

18 天工資)X 5/1前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5/1起最後工作的 30 個

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

18 天工資)X 5/1起

的服務年資

*最後一個月全月的工資可以緊接其合約的終止日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而最終金額以$22,500的三分之二(即$15,000)為上限。

**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如果不足 1 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計算方法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上限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最高金額是 $390,000。

僱員可追溯的服務 年資

如果你在公司已工作超過30年,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則需要用以下方式計算。

  • 體力勞動僱員在1/10/2004後終止僱傭合約,不論任何薪酬,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
  • 非體力勞動僱員在1/10/2004後終止僱傭合約,1990年6月8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15,000,可追溯服務年資
  • 非體力勞動僱員在1/10/2004後終止僱傭合約,1990年6月8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大於 $15,000,可追溯服務年資至 1980 年

長期服務金計算機、遣散費計算機

如需要試算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款項目體金額,可使用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發放期限

遣散費發放期限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希望追討遣散費,必須於被解僱或停工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而僱主須在收到通知後 2 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長期服務金發放期限

長期服務金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 7 天內支付長期服務金。

常見問題

如僱員服務年資已滿5年並因裁員而解僱,公司需要同時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嗎?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與強積金僱主供款累算權益,只能領取其中一項,以最高款額為準。

如僱員服務年資已滿5年,因健康欠佳而在65歲前辭職能獲得長期服務金嗎?

可以,工作滿5年後,若因健康理由辭職可獲得長期服務金條件,但應向僱主提供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證明,證明其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工作,僱主亦有權自費安排僱員到指定醫生再作檢查。

僱主 如沒有向員工支付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會有甚麼後果?

遣散費:僱主如未能依時支付遣散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

長期服務金:僱主如未支付長期服務金,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00元及入獄一年。

如僱員在合約期滿前不續約,可獲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嗎?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7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現在還可以用強積金供款(MPF 供款)抵銷嗎?

不行,立法會已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轉制後目前分為兩種情況:

  • 2025 年 5 月 1 日前的工作年資:僱主還是可以照舊用 MPF 供款金來抵扣賠償金額。
  • 2025 年 5 月 1 日之後的年資:不能再對沖了!僱主必須另外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能從 MPF 供款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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